【导语】:202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(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)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25年2月下旬至3月中旬进行。
招生对象
(一)应届高职(专科)毕业生。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高职(专科)毕业生(含2025年春季毕业的高职扩招生)。
(二)基层服务项目人员。我省普通高校高职(专科)毕业生参加大学生村官、农村教师特岗计划、“三支一扶”计划、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(考核合格)3年内,未落实就业单位的,可以按照应届高职(专科)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。
(三)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职(专科)毕业生。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高职(专科)毕业生。
(四)退役大学生士兵。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,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服义务兵役后退役普通高校大学生士兵(不含直招士官入伍的退役军人):入伍时为普通高职(专科)院校新生或在校生,退役后复学完成高职(专科)学业的2025年普通应届毕业生;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职(专科)学历的2024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(已报考过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)及2025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(已取得退役证)。其中,符合条件的2025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,自主选择参加2025年或2026年普通专升本,且仅可参加一次。对录取后未报到、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,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。
(五)技能拔尖人才。对于教育部主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(高职组)金奖和银奖获得者(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、二等奖获得者)、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和银奖获得者,以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国赛金奖和银奖获得者,实行计划单列,单独录取。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专升本报名条件的,按照就读的高职(专科)专业与报考的本科专业大体对应的原则,报名参加考试后,可向我省一所职业本科高校提出申请。经申请的职业本科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后,由学校直接录取,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。